保存、留下。
《官場現形記》第四一回:「該紳等率為稟請保留原任,無非出自該牧賄囑,以為沽名釣譽地步。」
暫時擱置不作處理。如:「本案保留,容後再議。」「對於這個敏感問題,許多人都採取保留的態度。」
拘禁。
《儒林外史》第一七回:「你一定在內為頭要保留,是那裡冤枉的事!如今上面還要密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