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機關使用的印章。有印、關防、鈐記、國璽、職章等類別。
《初刻拍案驚奇.卷二四》:「縣令批准建造,又自取庫中公費銀十兩,開了疏頭,用了印信,就中給與老成耆民收貯了訖。」
《儒林外史.第三八回》:「你領了這婦人,拿我這一幅綾子,遇州遇縣,送與他地方官看,求都要用一個印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