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受天命。
《晉書.卷二三.樂志下》:「景皇承運,纂隆洪緒。」
明.無名氏《鳴鳳記.第四一齣》:「奉天承運,皇帝詔曰:『繩愆糾繆,臣道為先。』」
承載運送。
《清史稿.卷一二二.食貨志三》:「蓋招商局為中國公司,前李鴻章奏准漕米、軍米悉歸招商局承運,實寓有深意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