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條令。
《舊五代史.卷三七.唐書.明宗本紀三》:「自兵興以來,法制不一,諸道州縣常行枷杖,多不依格律,請以舊制曉諭,改而正之。」
詩、詞、曲、賦的平仄、音韻、字數、句數等形式和規律。
唐.白居易〈與元九書〉:「至於貫穿古今,覼縷格律,盡工盡善,又過於李焉。」
宋.許顗《彥周詩話》:「有五句成篇者,盡古今詩之格律,足以資詳博,不可不知也。」
個人生活行為在主觀上所遵循法度和規則。
唐.竇冀〈懷末上人草書歌〉:「狂僧揮翰狂且逸,獨任天機摧格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