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事,處理事務。《書經.武成》「建官惟賢,位事惟能」句下漢.孔安國.傳:「居位理事,必任能事。」
《紅樓夢.第六十六回》:「那時鳳姐已大愈,出來理事行走了。」
職官名:(1) 清置理事官,掌理旗務;又置理事同事,掌旗民獄訟之事。(2) 清置,為駐外之官,後改稱為「領事」。
代表公司、團體執行事務、行使權力的人。
本體和現象。
〈華嚴金師子章〉:「金與師子,相容成立,一多無礙;於中理事各各不同,或一或多,各住各位,名一多相容不同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