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寫
部首
總筆畫 27
部首外筆畫 20
注音
ㄧㄢˋ
ㄧㄢˋ yàn
1

審判定罪。

《集韻.去聲.線韻》:「讞,議罪也。」

《漢書.卷五.景帝紀》:「諸獄疑,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,輒讞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