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除拘提、逮捕、羈押之拘束,而恢復其自由。
《三國志.卷五四.吳書.呂蒙傳》:「蒙至,誅其首惡,餘皆釋放,復為平民。」
《儒林外史.第三六回》:「次日,到府尹面前替他辯明白了這些冤枉的事,將那監生釋放。」
發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