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稱有自耕土地和農具,由自己或家人共同操作,經濟地位在富農和貧農間的農民。
《管子.揆度》:「上農挾五,中農挾四,下農挾三。」
《漢書.卷七二.貢禹傳》:「今漢家鑄錢,及諸鐵官皆置吏卒徒,攻山取銅鐵,一歲功十萬人已上,中農食七人,是七十萬人常受其飢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