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記仇恨,反以恩德回報他人。
《論語.憲問》:「或曰:『以德報怨,何如?』子曰:『何以報德?以直報怨,以德報德。』」
《北史.卷七○.韓襃傳》:「所獲賊眾,不足為多,俘而辱之,但益其忿耳。請一切放還,以德報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