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事顧全雙方,使兩方面都得到好處。
《警世通言.卷三五.况太守斷死孩兒》:「你可在主母前引薦我與他相處,倘若見允,我替他持家,無人敢欺負他,可不兩全其美?」
《七俠五義.第三二回》:「一來可以用功,二來可以就親,豈不兩全其美呢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