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故來源。
晉.范甯〈春秋穀梁集解序〉:「釋《穀梁傳》者雖近十家,皆膚淺末學,不經師匠,辭理典據,既無可觀。」
《舊唐書.卷八九.王方慶傳》:「每所酬答,咸有典 據。」
掌理、占據。
《後漢書.卷七八.宦者傳.張讓傳》:「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、子弟、婚親、賓客典據州郡,辜榷財利,侵掠百姓,百姓之冤無所告訴,故謀議不軌,聚為盜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