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出布告使人民按期申告訴訟,其日期常有一定。
《喻世明言.卷一○.滕大尹鬼斷家私》:「母子商議已定,打聽了放告日期。」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.第四五回》:「我到任後,放告的頭一天,便有一個已故鹽商之妾羅魏氏,告他兒子羅榮統的不孝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