隱瞞所知,不作宣布。《三國志.卷五四.吳書.呂蒙傳》裴松之注引《江表傳》:「密為(魯)肅陳三策,肅敬受之,祕而不宣。」《鏡花緣.第七三回》:「泛音既有如此妙論,為何譜上都無此說?他卻祕而不宣,是個甚什麼意思?」也作「祕而不泄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