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說道理,邏輯學上指依合理的原理或法則辯證正誤的方法。
《史記.卷八七.李斯傳》:「諫說論理之臣聞於側,則流漫之志詘矣。」
照道理說。
《紅樓夢.第二九回》:「論理,我比不得別人,應該裡頭伺候。」
《儒林外史.第九回》:「論理,我弟兄既仰慕他,就該先到他家相見訂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