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事的綱領和法則。
《晉書.卷四六.李重傳》:「臣以革法創制,當先盡開塞利害之理,舉而錯之,使體例大通而無否滯亦未易故也。」
著作的編寫格式或文章的組織形式。
《魏書.卷三五.崔浩傳》:「初,太祖詔尚書郎鄧淵著國記十餘卷,編年次事,體例未成。」